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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政策解答

发布:2019-04-03 16:24: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政策解答已发布,报名时间:4月19日至20日(周五、周六)9:00-16:00。笔试时间:4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需要复习综合基础知识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政策解答
 
  1、“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定义
  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专职从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以及劳动保障、帮扶救助、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属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独立编制序列,不同于公务员、事业编制。
 
  2、“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情况
  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年龄、户籍、学历的确定
  本次招聘对象的年龄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唯一标准。
 
  户籍以户口簿(户籍证明)为准,集体户口可以报考但不加分。截止2019年4月1日(含),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学历要求出具学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遗失或学历有疑义的,须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时学历证明出现较大争议的,由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鉴定。
 
  4、应届毕业生报考
  本次招聘接受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提供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
 
  5、分数、加分条件与排名
  ⑴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两项成绩折算、汇总而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⑵笔试成绩由笔试分数与加分合计而成,笔试分数即为笔试卷面分数,加分包含户籍、职称、社会工作专业、定向退伍士兵加分。具体分为:户籍加分:报考考生为拱墅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加5分;(不含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职称加分:(1)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10分;(2)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加分: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加5分(应届毕业生专业认定提供学校证明),该专业仅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0302)及《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中“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证明;定向退伍士兵加分:符合定向招聘报名条件的退伍士兵,荣立三等功或被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根据拱征办(2015)06号《关于印发《拱墅区征兵工作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免试录取。(只面向针对退伍军人岗位)
 
  *针对以上所有加分项目条件的认定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不含公告发布当日,4月2日当天或之后落户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不加分。)加分可以累加,但最多不超过10分。
 
  ⑶按照笔试总分(笔试分数与加分合计)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⑷面试成绩即为面试当天公布的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汇总成综合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6、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报到。
 
  7、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备齐资料后至报考岗位所在摊位进行材料递交及报名初审,初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
 
  本次招聘接受他人代报名,但报名登记表上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方为有效。代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时也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
 
  8、报考岗位的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拱墅区在职在编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如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9、报名携带材料
  ⑴《拱墅区(公开/定向)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
  ⑵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⑷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⑸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
  ⑺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军家属)
  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军家属)
  (9)由所在党支部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报考中共党员相关岗位)
  涉及加分的,携带相关加分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岗位人数不足不能开考的情况
  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该指标,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公布之日(含)起2日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11、笔试的内容和考查方式
  本次招聘笔试的主要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题型包括主观题与客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12、笔试准入
  考生务必凭双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如护照、驾驶证、市民卡一律无效。
 
  13、面试的考查方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
 
  14、体检及考察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涉及体检人员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须经用人街道签订保留协议,保留名额1年至产期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出现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15、聘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报到联系单到所属街道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16、储备库制度
  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库制度。储备库按照岗位综合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储备库由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组成。储备库有效期为录用公示日起6个月,逾期无效。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街道书面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
  ⑴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⑵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
  ⑶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
  ⑷有效期内被街道辞退的。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况及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储备库。特殊情况上报社工管理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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