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位信息 |
| 招录单位名称 |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职位名称 |
一级行政执法员7 |
| 招录人数 |
2 |
| 职位代码 |
13303011028000007 |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小类 |
综合执法 |
| 咨询电话 |
0577-68706399 |
| 职位简介 |
从事行政执法及调查、依法行政、管理服务等工作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 民族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文化产业管理、 城市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文化产业管理、城市管理 |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 是否体能测试 |
是 |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 备注 |
1.限苍南县生源或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2.要求体能测评;3.录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考试用书 |
202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