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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保实现政策制度全覆盖

发布:2009-09-08 08:30: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 《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试行)》,从9月1日起将在校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而标志着该市在政策制度上实现了 “全民医保”。

  “目前,民办高校大学生医疗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即使同为公立高校,不同地区或者同一地区隶属关系不同的学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和落实情况也有很大差异。现在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后,同一地区的大学生,不管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如何,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建华说。

  根据 《办法》规定,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按照现有规定继续执行。

  参保的大学生可同其他参保居民一样,在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多家医疗机构就医。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医务室,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大学生在校期间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可与其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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