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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热点时评“政府感谢市民”应成为内生性制度化安排

发布:2009-10-23 08:18: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今年国庆期间重大新闻不断,尤以60年大庆的大阅兵和大联欢等举国关注的重大活动为最。在这样的氛围之下,北京市委市政府于10月2日发出的一封《致全市人民的感谢信》,仍然引起舆论界高度关注。这是因为,其中寓含的意义十分重要而深刻,值得我们好好解读。

  感谢,道谢,致谢,人之常情也。这是人类社会、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这是人际交往中最常态的一种内容和方式。互助互帮,互敬互谢,从而构成文明社会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社会。一句话,在“谢”字面前,原本不应分等级、品类,不应分什么尊卑高下的。然而,毋庸讳言,长期以来,我们见过这样那样的致谢,却很少见到官方、政府向市民致谢。在一些人那里,官方、政府是领导你的,指挥你的,派遣你的,你平民就只有听指挥和照着做的份儿,这里似乎有一种天然的“秩序”的味道,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相反,官方、政府帮了人民、群众,后者是要倾心致谢的。很有意味的是,我们只要上网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尽管你打的关键词是“政府感谢人民”,而搜索出的结果,却是“人民感谢政府”的条目占绝对数量,例子数不胜举!因此,我们说,北京市委市政府就60年国庆重大纪念活动圆满成功而感谢人民,特别具有其标本与示范意义。

  “人民感谢政府”司空见惯,而“政府感谢人民”相对极少,这个事实,的确值得深思。事实上,政府和人民之间,官与民之间,在现代社会中,在我们的国家中,应是一种鱼水关系,一种平等关系,一种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一种甲方乙方的服务关系。换言之,感谢与被感谢,应是常态的,互动的,平等与和谐的,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只要有要应谢的,就应立即感谢。比如这60年大庆纪念活动,北京市民做得很好,在各方面给予北京市委市府以密切配合,有的还做出了很大奉献,那么,官方就应在第一时间对平民对市民对人民致谢。反之也一样,政府心系人民,为民服务,人民群众也应诚心诚意感谢政府,感谢官方。对于后者,实在不是问题。多少年来,总是人民发自内心地去感谢官方,这只要从官方这部门那单位荣誉室里的感谢信、锦旗、谢匾之多,就可一目了然。但对于前者,就相形见绌,就成了“凤毛麟角”,偶有一件,就会成为新闻……这种情形,是到了亟需改变的时候了。

  如今之计,当务之计,是要将“政府感谢人民”纳入制度性安排之中。事实上,这些年,已有不少先例。严格说,北京市委市府此次“感谢市民”亦非首例。一年前,2008年9月17日,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奥组委就发出《致全市人民的感谢信》,对奥运期间北京市民的出色表现致谢;而更早的2006年11月,北京市政府也曾就中非论坛的成功举办,给北京市民发手机短信表示感谢。这两年,哈尔滨市、南宁市、贵阳市政府,都曾就成功举办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运会等重大活动,给所在市的市民发出感谢信。可以说,给市民发感谢信,就一些重大活动的举办、一些大事的成功进行而感谢市民感谢人民,正在成为一种惯例,成为一项重要工作。现在的问题,是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化设计和安排,让“感谢人民”成为常态。

  不仅如此,更其重要的,是要将这种感谢变成内在性的安排。换言之,这种感谢,应是内在的,自动自发的,出自内心的,而不是政治作秀,不是搞噱头,搞什么“花头经”,不是搞“形象工程”。人民群众做得好,完美配合政府工作,政府就应致谢。这是一种自然情感表露,就像一些文明国家将“谢谢”、“对不起”变成口头禅,变成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那样顺理成章。心心相印才能息息相通,和谐社会才能到来。对此,当也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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