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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直接考核招聘

发布:2009-10-29 08:27: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第七中学等1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25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10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11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09、2010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二)夫妻分居;

(三)随军调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11月4日至6日(8:3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长青联系电话:87063751

附件1: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11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市教育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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