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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0-04-16 09:35: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盟宁波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身份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积极,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三楼(党员活动中心)。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前来报名时,请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4月下旬。组织人事、纪监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并通知本人;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研究生不足1:2比例),则视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写作和重大时事政治;面试采取结构化模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一)笔试
1、时间地点4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3的比例(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原则上不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0574-87902080)咨询自己考试成绩。
(二)面试
1、时间地点: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组由高新区人事、纪检和用人单位领导组成,也可视情请市人事局派员参加。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以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相加的结果作为最后总评成绩。
四、体检、考核与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并不再递补,空额下次再行招聘。
3、审定: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4、公示:对审定后的拟录用人员在高新区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办法
   根据公示结果,由人劳局按录用(调入)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中如系行政或事业身份的按事业身份调动;如系企业身份的,先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再正式录用为事业身份,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4-87903621
联系人:张女士、林女士
监督电话:0574-87901074(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doc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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