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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2名药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2010-04-29 09:04: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检验机构,是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承担本辖区药品质量检验、部分医用材料、医用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承担省和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的法定机构,并执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药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热爱药品检验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备所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与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要求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所学专业

1、药品检验岗位2名;要求药学、微生物学、实验动物及相关专业毕业。

2、专业事宜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56日至52816时止(不含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金华市胜利街648号)。

3、报名时携带: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身份证及科研业绩、奖励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络报名

因地域原因,未参加现场报名人员,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请于528日前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wsm0579@163.com(报名表附后),先参加笔试,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同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实验操作和面试,其中专业知识科目40%、实验操作30%、面试3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中国药典一部、二部,药物分析,微生物学,实验动物及药学基础知识。

1、笔试报名人数要求录用人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实验操作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的3倍人员进入实验操作考试和面试。

五、体检、考核

笔试、实验操作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考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82328220    0579—82318447

网址:http//www.jhyjs.net

电子邮箱:wsm0579@163.com

通讯地址: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金华市胜利街648号)

邮编:321000

 

    附件:金华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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