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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2010-04-30 08:31: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9家事业单位32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有关条件;

3、报考对象的户籍、档案均须在我县,面向全市、全省的特殊专业除外;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在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就业的工作人员和垂直管理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部门办理过辞退、自谋职业人员;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录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情况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517日至519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才大楼5楼会议室(佳乐花苑后)。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单寸免冠照片2张,并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平阳人才网下载http://www.pyxrc.com)。

4、考生不直接报考用人单位,只能按要求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5、报名人数与各岗位录用指标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名对象放宽到全省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6、笔试时间:529日(请考生于527—28日到人事局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为政治(时事)、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党史与国情、公文写作、农业与农村工作等,考试复习资料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0版),时事时间为20095月至20104月。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考录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

五、录取办法

1、总分由综合知识分、专业知识分和附加分组成。

根据县委发〔2001106号文件精神,属于独生子女户农村两女户的考生,分别按笔试试卷总分的2.5%和1.5%给予加分(以上加分对象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认定),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天之内向县人事局事业管理科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无效。根据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在社区(村)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3分;工作满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2、录取形式:

1)按报考岗位,从总分的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依次由考生选择单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少数民族考生;学历高的考生;笔试成绩高分考生;专业成绩高分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必须多于录用指标,等于或少于录用指标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录用岗位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20分(不含附加分)。

3)岗位相同、录用单位不同的,待统一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如遇总分相同按录取形式第一条规定顺序执行。

4)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考生自动放弃的或反映考生问题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5)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2004117号)文件,被录用考生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考试录用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

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社会稳定,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此项工作做好。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如发现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载附件:

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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