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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发布:2010-05-12 09:14: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精神,拟引进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教师的单位和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引进的优秀教师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2010年5月份引进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教师的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范围内的具有中级职称并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滨江已购房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教师,其职称可不作要求);
  (2)浙江省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含已在滨江购房的省外教师),幼儿园教师身份不作限制。

  三、引进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中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其中女性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报名
  本次引进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各引进单位报名,由各引进单位进行审核。报名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五、引进办法
  按照考评(面试、上课)、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2010年5月份引进优秀教师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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