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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0-05-15 09:13: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满足市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公务员网(
www.zjgwyw.org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台州人才网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0年5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户口不限。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考程序
  (一)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0年5月25日0时—2010年5月30日24时。
  网址:
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注册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在5月28日、5月31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分别公布截至5月27日、5月30日24时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5月31日0时—6月4日24时。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0年6月5日0时—6月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6月7日0时至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主证》
  时间:2010年6月8日9时-6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网络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主证》,分别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同一底版的免冠、正面证件一寸彩照,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缴费
  时间:2010年6月14日—6月15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6月14日-6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到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三楼)办理缴费手续。
  办理手续时,考生须将《报名表》交给考试组织结构,并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加盖印章后的《准考证主证》。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
  时间:2010年6月17日9时—6月19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

  五、考试
  考试须达到本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3:1以上的比例(台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的特种设备检验员职位须达到5:1的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牵头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副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副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的时间在网上公布。
  3.笔试加分
  下列报考人员在原始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选聘到我市各县(市、区)的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2)选聘到我市各县(市、区)的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部分职位增设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台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的特种设备检验员职位等在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的1:5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的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台州市妇幼保健所和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的各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
  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以上职位的技能测试内容详见《2010上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面试前的资格确认
  笔试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0年5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市人事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指导与监督工作。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资格确认合格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台州人才网
www.tzrc.com和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www.tzks.net上公布。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有技能测试项目的职位的总成绩合成比例见《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十一、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人才网
www.tzrc.com和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台市委办[2006]51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台州人事局。
  2.年龄计算至2010年5月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0年5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0年5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学历。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报名时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5.“财会”相关相近专业包括: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6.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8.报考人员必须在2010年5月25日—2010年5月30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9.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10.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处理。
  1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台州人才网和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予以公布。
  1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3.政策咨询电话:0576-88511069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6-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
  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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