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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2010-05-21 09:16: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建筑设计与咨询机构,为中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之一,浙江省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十强之首,2003年被国内著名评审机构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十强设计院,在全国,尤其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现有职工近500余人,其中国家工程设计大师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名,省151人才第二、三层次入选人员1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7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9名,其它各类注册人员90余名;教授级高工40名,高级工程师111名,工程师160余名。五十多年来,我院设计完成了一大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设计精品叠出并屡获殊荣,一大批体现科技进步、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建筑作品深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赞誉。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职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院校要求

建筑设计

10

本科及以上

建筑专业。要求本科阶段专业为建筑学,研究生方向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若是往届生,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在省内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院从业经验。

结构工程

6

硕研及以上

结构专业。要求本科阶段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研究生方向为结构工程(钢砼结构、抗震、结构分析、钢结构和空间结构)。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河海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若是往届生,必须同时满足在省内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院2年以上从业经验。

给排水设计

1

本科及以上

要求本科阶段为相关专业。研究生方向为市政工程。

“211”、“985”院校以及留学归国人员。

电气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

浙江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考录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7日—6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及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邮递特快、现场投递和网上邮件(ziad2010@163.com)等方式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省院人事部(以邮戳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1.若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报名材料名称和邮件主题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专业+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2010应届生(或社会人员)”;2.报名材料必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3.在邮件内容处简要写明个人经历及联系方式。
  3、报名所需递交材料清单:
  ①个人简历;
  ②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个人作品、项目材料、论文报告;
  ③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各学历阶段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⑤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⑥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⑦尽可能提供学校及推荐人的推荐材料;
  上述材料可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4、资格审查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应聘者的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经相关专家测评阅审后,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按测评分数高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www.zbdri.com/)“最新消息”栏目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5、测评与考试。
  测评:报名材料测评分数满分100分,由个人简历和实践经历20分(材料①③②⑥)、专业学习研究能力40分(材料④③②⑥)、个人作品项目业绩40分(材料②①⑤⑦)等三个评分项目组成。测评分占个人总成绩20%。
  笔试:学科专家命题,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个人总成绩=测评分×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相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2010年应届毕业生如被拟定为录用对象,但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则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者,在入围人员中可以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8、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复印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个人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省院人事部
  联系人:郑碧峰电子邮箱:ziad2010@163.com
  邮编:310006单位网站:www.zbdri.com
  联系电话:0571-85050010;85154055
  传真:0571-85151540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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