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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法律常识习题精选及解析(6)

发布:2010-05-21 10:56: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仅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3.经国务院批准,(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4.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对有关决策议案表决所采取的规则是()。
  A.一票否决原则
  B.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C.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抉择
  D.淘汰投票制原则

  5.当国家公务员认为自己受到单位的不公平待遇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诉?()。
  A.人民法院
  B.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人民检察院
  D.行政监察机关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精解
  1.A 本题考合伙的特殊形态。《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由此排除BD.《民法通则》第34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排除C.A涉及到合伙协议的有效性问题,《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2.A 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可以解释为要约的撤回。这基于一个推定:此函件与要约同时到达。《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D

  4.C

  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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