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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技工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2010-05-31 09:00: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海宁市技工学校是海宁市教育局下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同意,市人事局批准,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习指导教师3名,旅游专业一体化教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 月5 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2.餐饮实习指导教师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餐饮服务专业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专业岗位工作经历,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 数控机械加工(数控车床)实习指导教师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数控加工中心专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男性,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 数控机械加工(数控铣床)实习指导教师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数控铣床专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旅游专业一体化教师1名: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取得国家级导游初级及以上资格,2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限户籍和工作经历)。

  三、招聘录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技能等级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其中餐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当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

  3.考试: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用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分别为餐饮、机械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60%计算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根据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按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

  旅游专业一体化教师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旅游管理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旅游专业一体化教师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以技能操作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旅游专业一体化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 考察合格的列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宁市技工学校
  二〇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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