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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制度引发“公平焦虑”

发布:2010-06-23 10:24: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高考加分制度引发“公平焦虑”

  ——反思浙江台州4名干部子女获高考加分遭质疑事件

  浙江台州4名干部子女获得20分高考加分,再次把高考加分制度推进了舆论“风暴眼”。

  4名干部子女获高考加分,百姓质疑加分制度公正性

  6月中上旬正值浙江省高考加分公示期。有台州一网民在网上发帖,称经查询加分名单,发现台州一中有4个考生因为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获奖获得20分高考加分,其中3人还获得北京外国语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的保送资格。巧的是,这四名考生的家长都在当地教育、科技、信访等部门担任一定职务。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在质疑者看来,“干部子女”这一标签,使得有关考生“天然”具有“近水楼台”的嫌疑。杭州市民叶海燕说,不是说官员的孩子不可以获奖,也不是说不可以因此而获得高考加分。但问题是,这种“获奖”和“加分”走的是“阳光大道”还是属于“暗箱操作”,需要有关部门给出可信的回应。

  《广州日报》署名评论认为,每年这个时候,媒体都会曝出少数考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虚假加分的新闻,各种各样的高考虚假加分,不但严重损害了教育公平,而且让这项政策遭遇了空前的信任危机。如何让这项本来是维护教育公平、鼓励特长学生的加分政策回归本色,成为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初步调查:尚无“舞弊”实据

  4名干部子女获得高考加分,究竟是巧合还是内有“黑幕”?其间有没有信息垄断和隐瞒?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否又如传言所说“主观性很强”,可以“通过关系搞定”?记者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中国科协等部门主办,每年举办一次,赛事报名和程序公开,任何有兴趣的学生均可根据比赛章程的要求自主报名参加。其中包括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等。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可获得20分加分政策,明确写入考生人手一册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不存在信息隐瞒和垄断情况。

  浙江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杨英告诉记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次获得者,必须通过市、省、全国三级比赛的展示与答辩。省级比赛时,其专家评定组成员都是随机从浙江省科技厅的专家库里抽取。为了便于监督,比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并由电视台实况转播。

  记者在加分公示名单中查询到,2010年浙江省通过该项赛事获奖拿到高考加分的考生有6人,其中台州一中为4人,其中1人是2008年获奖,3人于2009年以一个项目获奖

  考试院负责人表示,从浙江省内各中学的历年获奖情况看,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确实是台州一中的优势项目。2006年浙江省级科技创新大赛就放在台州一中举办。一所学校在某类比赛的优势,和辅导教师水平很有关系。

  台州一中表示,2002年起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在确定报送项目时,学校放开报名,并没有信息垄断。项目申报者确实有干部子弟,但也有职工家庭的孩子以及农村的孩子。2010年以此获得高考加分的学生确实来自干部家庭,但纯属巧合。

  该校辅导教师陈征燕介绍说,在每年“研究型学习”这门课程的第一堂课上,老师都会向学生介绍科技创新大赛的信息,邀请本校的获奖者现场或者以录像形式“说法”,其中就包括可获得高考加分的信息。

  据了解,和数理化竞赛相比,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的热情并不高。由于其实地考察、实验报告、完成论文需要占用较多的课外时间,不少最初很有兴趣的学生中途选择了退出。

  “实际情况是,参赛名额都报不满,我们鼓励学生参加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根据他们的家庭情况来选择呢?”陈征燕说。

  据了解,每年参加省级创新比赛高中组的约有万人,但获得全国比赛资格的不超过10个人。浙江省科协青少年中心主任杨英说,兴趣和爱好是创新最需要的,我们从来没有关心过参赛者的家庭背景。她举例说,位于浙江欠发达地区的景宁,两名中学生曾在省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却因家境贫困出不起路费,最后还是由省里出资送他们去参加全国比赛。

  公平焦虑下的“裸考”呼声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尽管高考加分公示已经结束,我们仍欢迎社会各界对高考加分进行监督。若发现考生或工作人员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尽管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还没有找到“舞弊”的实据,这一单起事件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其间反应出的“一边倒”的社会心态再次验证,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一尺衡量社会公平与否的标杆。公众的“习惯性质疑”心理,恰是社会公平受到侵蚀后的反映,也是公众痛感公平缺失的折射。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建华说,近年来,高考加分中,频繁出现假少数民族、运动员批量制造、假三好学生等现象,对于高考加分制度的公信力,公众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性质疑”。

  这种质疑推动了不少地方出台了整顿高考加分项目的政策。如2010年,浙江在9次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会后,决定将此前备受争议的“三模三电”等项目高考加分分值从20分降为10分。山东则取消所有省内规定高考加分政策。此前在2008年,浙江省还取消了优秀学生干部的高考加分政策,原因在于“这一项目加分标准过于模糊,受益者大多为领导干部的子女,比重已严重偏离了合理的范围”。

  为了便于了解加分考生真实情况的同学和老师进行监督,浙江省从2009年起还规定,考生的加分材料不仅要经过所在学校、所在地市县招考机构与省招考机构的三级审核,还必须经过学校师生出入必经处醒目位置、所在地招考机构点和省招考机构的“三级公示”。保送生名单还需经过拟录取高校的审核与公示。

  也有观点认为,这些政策和规定,只是对舆论监督的一种应付罢了。还有人直接提出,应该“一刀切”取消高考加分项目,虽不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因噎废食”之嫌,但能够消除广大公众对高考加分政策变形走样的教育公平焦虑。

  杭州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认为,“一刀切”的招生模式容易扼杀特殊人才,高考加分的初衷就是鼓励学生学有特长,但现实是这种初衷偏离了轨道。只有依靠看似“武断”的政策,来减小权力寻租的空间。

  杨建华则认为,如果“裸考”一时难以实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则成为剔除高考加分丑闻的唯一路径。高考加分很重要的一条,是要使“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要把加分程序信息放到阳光下暴晒,避免权力之手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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