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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平湖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2010-07-01 08:37: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0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职位户籍不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须已取得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身体健康;
  3、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7月10日至1992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2010年下半年平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8月21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实施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执行。
  5、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名单。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0日8:30-15:0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平湖市职业中专人才交流大会现场(当湖街道南市路351号);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参加报名。报名时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考生成绩等事宜都将在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5630569

  附件1:平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10年下半年平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平湖市人事局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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