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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法干警学员合格后转公务员

发布:2010-07-02 09:35: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启动。本次全省共招录604名学员,其中公安系统500名,司法行政系统104名,学员合格毕业后可按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单位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各定向招录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培养院校、培养专业(方向)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gwy.zjks.com)、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等查询。7月2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在校期间学费全免

  被录取人员需在培养院校学习期满两年,在校期间学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但学费全免。毕业后,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员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为学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据介绍,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村官等也可报考

  政法干警学员招录对象较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外,今年还为新增的“四项目”人员准备了62个岗位。

  “四项目”人员具体为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须先过体能关

  此次招录,采取边报名、边审核、边缴费的方式进行。

  政法干警学员招录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时间分别为7月31日和8月1日。报考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评。

    推荐阅读:2010年浙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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