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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聘简章

发布:2010-08-05 08:43: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是江北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事业单位,具体负责部分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集中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建筑室内装饰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意识,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老三区(江北、海曙、江东)或鄞州中心区户口,身体健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建筑室内装饰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时间:2010年8月7日上午8:00—10:30
  地点:宁波大剧院广场
  如报名人数不足,报名时间延迟到下午1:00—4:00,报名地点在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4楼多功能厅(新马路183号,新东亚饭店内)。

  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是否取消本次招聘由本中心商区人事部门决定。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公告。
  2、笔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4、附加分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加1分(不含在职学历)。具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
  5、体检
  面试后,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与附加分之和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6、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7、其他
  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本中心商区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8766795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本简章由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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