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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泰顺县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公告(第1号)

发布:2010-08-05 09:17: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等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泰编〔2010〕5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201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专业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乡镇事业各大员中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岗位,限我县行政域内2009年度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次为一等村居中,从2009年1月1日前已担任且现仍担任该村居党组织、村委会正职的人员报考(以正式任职文件为准);乡镇事业各大员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限2007年泰顺县选聘到村任职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即限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对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8月14日)。
  我县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对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有责任的;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的;有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分为二部分进行:
  1、报考县旅游服务中心岗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5—7日。
  (2)报名地点:县风景旅游局办公室(地址:罗阳镇爱民路108号,乌岩岭管理局大楼二楼,联系电话:67594567,67596118)。
  (3)报名办法:实行专业(岗位)报考办法。报名资格条件和所需材料参见下列“2、报考其他岗位”规定。此岗位为先面试后笔试岗位,面试前实行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审查,预收考务费80元(两科),缴费地点为县风景旅游局办公室。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8比例确定进入笔试(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确定进入笔试资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可参阅以下“2、报考其他岗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其他岗位(县广播电视台、基层广播电视中心站、县环境监测站、县财政系统下属事业单位、S228省道泰顺超限运输检测站、乡镇事业各大员):
  (1)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8月14日。
  (2)报名登记地点:泰顺县人民广场(2010年泰顺县广泰秋季人才招聘大会现场)。
  (3)报名登记办法:实行分专业(岗位)报考办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根据公告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到县人民广场(人才招聘大会现场)指定场位领取《201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材料参阅以下“(4)资格初审与缴费确认”环节。
  (4)资格初审与缴费确认:资格初审与缴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8月15—19日17时,地点为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县府大院五楼)。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缴费手续办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资格初审时,由报考者提供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无毕业证书不予受理)、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后,按专业(岗位)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决定是否开考。招聘计划核减情况将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上及时公告。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属于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岗位,参加“资格初审与缴费确认”之前,除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外,还要提供相关任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须有乡镇党委复核盖章)和《2010年泰顺县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与报名表》(附件4)。 来源:高校人才网
  属于我县2007年选聘到村任职且现在仍在岗大学生村官对象,参加“资格初审与缴费确认”之前,须提供《2010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和加分资格条件条件确认表》(附件5),并按规定进行公示3天。未取得《2010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和加分资格条件条件确认表》(附件5)的对象,不得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并将视作放弃“村官加分”权利。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无面试要求。县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要求以及面试办法、面试与笔试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见附件1。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其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其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招考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含量化加分项目)的计算采取保留两位小数办法,小数点两位以后数字采取四舍五入法进位确定。其中:
  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进入笔试对象按招考计划1:8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下同),其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10年8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若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其进入面试对象按1:3确定;若招考计划在3名及以上的,其进入面试对象按1:2确定。
  本次面试设及格分为60分,面试不及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科的,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考试科目为一科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各岗位考试科目名称:
  县广播电视台岗位(考一科):电视记者专业试卷
  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考一科):综合基础知识
  其他招考岗位(考二科):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请报考人员在2010年8月22—23日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的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在面试后3天内进行,其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笔试的对象。
  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进行,其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面试的对象。
  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考计划在2名及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在3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由县人事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报名材料进行重新审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对学历资格复审办法是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作为学历认定的依据。
  资格复审后,如符合岗位条件人数或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从上一环节中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加分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和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岗位均不实行加分;其他岗位按以下办法加分,即对下列第A项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累加,第B项、第C项加分同时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累加,用公式表示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一)=考试成绩+A;综合成绩(二)=综合成绩(一)+B+C。上述各项成绩将作为体检入围、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其中,A项、B项和C项加分标准分别如下:
  (A)根据《关于建立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温组发〔2009〕99号)文件精神,对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实行加分,其中工作满2年的,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工作满3年的,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
  (B)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泰政发〔2003〕90号)文件精神,对独生子女、农村两女户子女考生按考试成绩加2%分;
  (C)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委〔2006〕9号)文件精神,对少数民族考生按考试成绩加2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受理按本次公告规定的时间(在报名后资格初审时间同步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计划生育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受理时间另行公告告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二)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二)同分的,按综合成绩(一)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综合成绩(一)相同的,以考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考试成绩亦相同的,以考生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笔试成绩亦相同的,以考生《申论》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考生《申论》亦同分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且与另一方具有夫妻关系的,也可报考。
  4、面向优秀村干部报考对象请参阅党政网《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优秀村委会主任的通报》(泰委发〔2010〕25号)文件;
  5、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报考面向该群体招考的单列岗位,录用为乡镇事业工作人员后,原则上不再兼任村里职务,且必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后方可调动。若报考其他岗位录用的,不受限制。
  6、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泰顺人事人才网”或向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95516)。

  附件:
  1.201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1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201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10年泰顺县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与报名表
  5.2010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和加分资格条件条件确认表


  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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