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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0-08-24 08:50: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是浙江省红十字会直属的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全省乃至华东地区备灾物资仓储,救灾物资的发放、转运等。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
  2、热爱红十字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9:00-9月9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8月31日-9月1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8月31日9:00-9月12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缴费人员在2010年9月22日-9月24日上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考试,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定为2010年9月25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试现场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3)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人选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确定入围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50%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将在面试人员中调剂替补。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请批准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从面试人员中调剂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86462396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浙江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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