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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属监狱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发布:2010-08-27 09:51: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公告规定,省属各监狱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排名,现将入围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入围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该通知,并做好下述事项:

  1. 现场资格复审。9月3日9:00-16:30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教分院(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83号,汽车西站往西约1.5公里)参加资格复审,除携带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浙江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普通高校录取时办理过户口迁转的,必须提供当时的户口证明材料)、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士兵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户口簿上显示落户时间在2010年7月2日之后的,必须提供2010年7月2日当天的户口证明)、退役士兵证、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四项目”人员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户口簿上显示落户时间在2010年7月2日之后的,必须提供2010年7月2日当天的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四项目”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期满证明(其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提供服务地所在设区的市团市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完成资格复审后,请在资格复审所在组领取《面试通知》。

  2.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后,按规定参加面试。对照《面试通知》上安排的面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教分院指定地点签到。

  面试时间:9月4日上午8:30,下午13:30正式开始,请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30前,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2:30前抵达面试签到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教分院(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83号)。

  3. 查询总成绩。9月5日上午9时,可登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考录系统(jcgwy.zjrs.gov.cn)和浙江监狱网,查询本人的总成绩、是否入围体检以及体检工作有关安排。

  请务必认真阅读考录系统上公布的信息,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体检的时间暂定于9月7日。

  附件: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名单

 

  省监狱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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