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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州市吴兴区招考简章

发布:2010-09-03 08:40: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按照《吴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社区工作者共20名(男性8名,女性12名)。其中面向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的人员10名(男性4名,女性6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身体健康;

  4、招考范围为湖州市户籍人口(2010年8月31日前迁入湖州市户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有一定工作社会经历的,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五年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有一定工作社会经历类的,须参加工作3年(工作年限计算至2010年8月31日)。

  同时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不得兼报。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由区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日在市人事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吴兴社区服务网发布招考简单公告。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类别。

  2、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至9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月河街道吉山一社区居委会(吉山新村32—1幢即湖州职工中专旁)。

  4、资格审查:本次招考在报名的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填写的《吴兴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纳考务费每人40元。报考有一定工作经历类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属自主创业的凭工商营业执照),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发放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数与录取人数以5:1为标准,不满5:1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基本素质,主要包括能够较好履行社区工作者职责所必备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写作以及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别确定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序。

  五、考察和公示

  列入考察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结束后,在吴兴人力资源网、吴兴社区服务网公示考试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考用及管理

  公示合格人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工作单位,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与所在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作待遇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289550

  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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