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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卫生监督所招考简章

发布:2010-09-06 09:07: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充实监督执法队伍,江东区卫生监督所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无不良记录;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公共卫生、计算机、文秘或中文专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身体健康。
  5、有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9月8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卫生监督所(宁波市宁穿路251弄12号),电话:87731005、87731003,联系人:王主任。
  3、随带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一张。
  4、录用办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统一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当场淘汰。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酌情减少或取消岗位指标或名额。
  三、聘用待遇
  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具体告知。待遇标准不低于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
  宁波市江东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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