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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公告

发布:2010-09-11 11:18: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服务中心是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基本条件

学历和专业条件

年龄

条件

其它条件

行政接待负责人

1

户籍

不限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

律。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勇于奉献,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0周岁以下(197071日以后出生)

1、 具有驻外机构从事行政接待工作经历;

2、 在驻京办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且连续在办事处工作5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 有驾照。

接待联络兼驾驶

2

35周岁以下(197571日以后出生)

具有驻外机构从事行政接待工作经历并持有驾照。

行政接待及信息

3

具有驻外机构从事行政接待、文秘、信息工作经历。

  二、 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按招考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比例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 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20日至21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14时到17时)
  2、报名地点: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511室(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甲71号)
  3、报名方法:请持《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正面免冠1寸近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 招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 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64044645。
  附:驻北京办报名表.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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