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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0-09-15 08:31: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区卫生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指标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历届生和2011年应届生须分别在2010年9月30日和201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三、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和时间:(1)2010年9月18日上午8:00—11:30,宁波市会展中心高学历高层次洽谈会;(2)浙江大学招聘会,时间待定;(3)上海复旦大学招聘会,时间待定;(4)2010年9月20—11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也可网上报名,填写《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发到邮箱:nbyyrsk@126.com,网上报名者必须在2010年11月30日以前随带上述资料接受资格审核。
  2、报名要求: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身份证、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课题等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二)面试、体检、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以综合考察为主。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后,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以及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该岗位的紧缺程度由区卫生局、人事局商量决定是否再按照名次进行递补。
  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7418607(区卫生局),监督电话:87525417(人事局),96178.
  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鄞州区人事局
  鄞州区卫生局
  鄞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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