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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招聘基层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0-09-25 10:37: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建设,根据《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甬劳社就〔2010〕64号),经研究,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决定委托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当地生源或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口截至2010年9月1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遵纪守法,敬岗爱业,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并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9月25日—9月30日(上午8:40-11:00)到东钱湖行政服务中心(东钱湖钱湖北路369号)二楼12号窗口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二)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8:4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东钱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2号窗口。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笔试时间10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前20名的参加面试(末位并列的则全部入围),不足2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指标数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员不足的则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按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进行等额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网站公示3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区东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岗位工作。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间薪酬、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按上级和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统招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有关事宜将在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74-88366905.82832109,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网站网址:http://rsj.dqlake.gov.cn/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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