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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2010-10-08 09:23: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学龄前子女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

范围

其本条件

年龄要求

专业及

学历要求

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幼儿

教师

8名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户籍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学前教育专业或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环城北路318号南裙房212室)
  报名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
  招聘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例入体检、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招聘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赵霖联系电话:85253311
  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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