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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事业单位招考73人公告

发布:2010-10-25 09:45:3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文件精神,绍兴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等29家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3人(详见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考办法和程序
  1、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30日9:00-15:00
  地点:浙江绍兴人才市场(市区胜利东路285号人才大楼一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201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 张;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 张。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
  2、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进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下午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地点另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可参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3、面试、体检、考察。笔试以后根据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1:1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对象。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4、确定录用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审批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绍兴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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