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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5)

发布:2010-11-22 07:46: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学术腐败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资料
  1.6名教授联名投诉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兴土涉嫌“抄袭剽窃”。此前不久,浙江大学原副教授贺海波盗用他人研究结果发表多篇论文。令人遗憾的是,贺海波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的名字也出现在这些“问题论文”上。
  2009年两会前夕爆出的这两起院士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事件,再次将如何构建科研人员群体的学术道德问题拉进了与会代表和委员们的视野。
  “在一些评审中,曾不止一次地发现申报人员,堂而皇之将自己从未发表的文章,装订到已经出版的杂志中,重新伪造一本杂志。”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齐涛说,“这无异于‘抢劫’。”
  剽窃、抄袭,在自己的论文中盗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是最常见的一种学术不端行为。但这在众多学术造假行为中只能算是“小儿科”。更为隐蔽和“高明”的手段是在实验室阶段编造、篡改实验数据。
  2006年5月,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原院长陈进作为“汉芯”系列芯片造假事件的责任人,被解除教授聘用合同、追缴相应科研经费。据介绍,陈进是在把自己购得的一块国际知名品牌芯片上原有标识打磨掉,再标上自己的标识,冒充“自主创新”“民族品牌”。
  2007年,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一名黄姓女博士,被查实其一篇发表在《美国化学会志》上的论文中存在数据造假的行为——她居然根据自己想到的实验结果编造了所有数据。
  在一所高校的校园BBS上,当一名同学为实验中总是得不出理想的数据而烦恼时,得到的回答五花八门——“自己改一下就好了”,“就照书上的算了”,“不用算的吧,不是有软件吗?”
  “在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的全过程中,最容易造假的环节就是实验室阶段,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往往体现为篡改实验数据。”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大学国家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潘复生说。
  曾几何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生们开始背地里称呼自己的导师为“老板”,跟着哪位导师求学叫“跟着某某老板打工”。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大学校长宋益乔说,这些“老板”曾经在科研一线做出过一定成绩,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小有名气,人头熟,能量大,可以凭借名气和过去的成绩“搞到项目”“拉来经费”,从中拿出些劳务费,让研究生为自己打工,论文出来之后往往也拿来署上自己的名字。这种“学术把头”大有人在。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说,他曾经收到一份材料,举报广东一所大学的校长抄袭他自己的博士生的论文。“这位校长的博士生用一篇论文拿到博士学位。过了两三年,校长自己凭借同样一篇论文也拿了博士学位。两篇文章甚至连后记都是一样的?学生的结尾是感谢师母某某教授,校长的结尾则是感谢夫人某某教授。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葛剑雄委员认为,当前学术造假之所以成为学术界的一个顽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能严惩背后隐藏着权钱交易的学术腐败。
  “大家想一想,一个学校的校长都这样,我们的学术氛围能纯洁起来吗?”然而,这样的事情反映给有关部门后,拖了一年多事情却仍然没有得到处理,举报人反而受到了威胁。葛剑雄说:“不能严惩学术腐败,无形中就为学术造假者提供了保护伞。”
  为规范学术道德,杜绝科研不端行为,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协从2006年起先后下发了相关文件,但各种学术腐败情形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潘复生委员说:“杜绝学术腐败不是靠讲良心、守道德就能制约的,要建立完善的制度,需要一个比较科学的考核体制,一个正确的目标导向,这很关键。”
  潘复生认为,出现学术腐败现象与科研单位现行的考核体系有关系。“现在科研单位的考核体系是重论文,论文发表数量和SCI引用情况是最被看重的指标。考核中并不重视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所做出的成果是否成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他说,“这种考核体系下,科研人员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话,有利于职称评定和待遇提高。在此目标导向下,一些人为了得到更高的地位、更好的待遇就会采取一些不道德的方式。”
  据统计,目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仅10%左右,有大量的成果被锁在抽屉里,以论文、奖状或者专利证书的形式停留在纸张上。
  潘复生委员说:“我认为要杜绝学术造假行为,首先要改变考核的目标导向,科研单位尤其是从事应用型研究的,要坚决打破论文至上和SCI崇拜,考核中首先要看这个单位、这个人有多少成果转化成了生产力。”
  “科研单位的成果是一种资源,就像水,不流动的话就会变质,不用就是对科技投入的浪费。科研成果只有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才能形成活跃的科研环境。”潘复生说。 “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的核心就是要让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只有让科技成果从文件柜里走出来,落地开花,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老百姓才能得到好处。当前国家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诸多挑战,让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显得尤为迫切!”
  2.近年来,中国高校学术“腐败”进入多发期,多种学术不端行为被揭发。2009年3月19日,教育部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列举了七种学术不端行为并表态称对此“决不姑息”。
  《通知》列举了七种必须严肃处理的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是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是伪造注释;五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是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高校应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同时,高等学校要建立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通知》明确,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视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
  《通知》要求,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要维护被调查人的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部属高校应及时报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2009年年底前,教育部将对《通知》的执行实行专项检查。
  教育专家指出,中国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有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因,也与中国高校管理的官僚化密切相关。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公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如果不能让学术权力高于行政权力,学术腐败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
  3.凌乱堆放的被褥,随处悬挂的衣物,弥漫在空气中的一种奇怪的味道……推开北京某高校一间研究生宿舍的门,记者看到一个绝对真实的男生宿舍。
  如果将这里称之为“学术重镇”,也许很多人会哑然失笑,但事实是,住在这里的几位研究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马不停蹄地写出了十来本关于某一研究领域的著作及教材——搭建起了某一分支学科的理论框架,而这些书的作者无一例外地挂上了他们导师的名字。
  对于上述重大“理论建树”,此系列学术著作的幕后作者之一、研究生王某说:“我们的研究领域是一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所以容易出成果。”
  有人感叹,学术不端“就像演艺界的潜规则一样无处不在”;一项调查显示,超过50%的人同情和原谅学术造假。
  王某和他的室友们所写的书的学术质量究竟如何呢?
  和王某同校的一位研究生为了帮自己导师写一本相关领域的书,曾研读过王某系列作品中的一部。他告诉记者:“那天晚上我越翻越觉得似曾相识,立刻跑到图书馆查阅,结果发现,和其他两位学者的书有不少雷同之处,好几个地方整整半页都是完全一样的,既没有引号也没有注释。”
  这位研究生给记者下了一个结论,“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抄的”。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对于研究生、博士生来说,替老师写书稿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导师接到一个课题后,往往会先列出一份提纲,划分好章节,而后分配到所带的学生手中,并规定交稿时间。
  “我们写的书大都是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课题或项目,有经费支撑的,因为导师名气大才能拿到这些项目。”王某说,对于学生来说,替导师写书是一件不错的“活儿”:首先,能够得到一定的报酬,具体数目视“项目经费以及导师人品而定”;其次,自己能够获得学术成果,有时导师会把学生的名字加在自己名字后面,有时导师会在前言中注明某一章节是由谁来执笔的,最差的也能在后记中写上,“感谢自己的学生某某为此书作出了贡献”。
  4.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赵延东博士曾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之托,主持过一项有关博士毕业生学习和就业情况的大型实证研究。“从调查结果看,目前学术不端行为的社会影响已呈蔓延之势,受访的接近两千名博士毕业生中,一半以上的人表示听说过自己周围的老师或同学有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赵延东告诉记者,“虽然这一比例并不代表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实际比例,但却说明,学术不端行为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大的。”
  在赵延东的调查中,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发现,那就是,“39%的博士生认为学术不端‘值得同情’,23%的人表示‘可以原谅’”。
  “博士生对周围学术不端行为的感知和认识是影响他们对学术不端态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博士生越是感觉周边环境中学术不端行为比较普遍,就越可能对学术不端行为持同情和原谅的态度。”赵延东对记者说,“这一结果有力地说明,学术不端行为不仅会败坏学术风气,还会对新一代研究者产生一种极恶劣的‘示范’效应。那些在充斥着这种不良风气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学子们,很容易受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引导,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即使那些已经掌握学术规范、形成正确科学价值观念的人,也很容易被‘拉下水’,逐步认同学术不端行为。”
  在采访中,也有研究生向记者表达了对于学术不端的痛恨。
  “无论如何,学术造假都是不能原谅的。学术研究允许失败,但绝不能造假,因为这是一个研究者的底线。”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生张红伟说。
  现行评价机制导致许多学术研究陷入了“闭循环”,为著作而著作,为论文而论文,直至为了名利而造假。
  赵延东的调查还显示,越是有过实际工作经验和科研经验的博士生,越可能对不端行为持同情和原谅的态度。赵延东对此的分析是,“正是因为那些参加过科研活动的博士毕业生在实际的科研活动中,切身体会到了现行制度的各种不合理之处,才会对那些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者表示出更多的同情和理解,觉得他们的行为也是可以原谅的”。
  此外,赵延东的调查还表明,学校组织的科研道德课程教育对博士生有较明显的影响。但是,“令人担心的是,博士生获取科研道德知识的最主要途径是‘导师的言传身教’(66%)和‘自己看材料’(51%)等非制度化途径,从学校组织课程中获得相关知识的比重只有21%左右。”
  “博士生是未来科研力量的主力军,如果他们对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知识都只是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我们怎么能够希望他们会在未来的科研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自觉地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呢?”赵延东说。
  5.“学术不端长期处于风口浪尖,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高校以行政手段配置学术资源评价学术研究,学术不能独立,自然也难以洁身自好。”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在接受采访时说。
  熊丙奇告诉记者,高校在评价教授的学术成果时,往往片面地追求一些外部指标,比如发表论文的数量,参与课题的数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老师都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拉课题接项目炮制论文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源”和更高的“学术地位”,而真正应该被重视的学术研究质量则被扔在一边。这使得许多学术研究陷入了“闭循环”的路径之中。熊丙奇给记者列举了三种情况:
  一是“基金、著作、基金”的闭循环。研究者申请基金,利用基金买书号,出版“著作”,再以“著作”去申请新基金。这种著作一般只有两人看——编辑和作者。
  二是“课题、论文、课题”的闭循环。学者申请课题,然后炮制各种论文、报告,紧接着公关在各类期刊发表,用论文去结题,再以论文去申请新课题。对于越来越多的论文,学界自身的评论是90%以上是垃圾。
  三是“成果、获奖、成果”的闭循环。在以上两个闭循环中,还嵌入另一个环节,研究者(或机构)酝酿把论文、著作等汇聚成成果,申报各种政府奖项,以奖励提高自己的地位和声誉,再以奖励去获得新的“成果”,获得新的奖励。
  这样的学术活动路线图,足以令人“名利双收”。然而,在世界第一论文发表数、每年几百项科技大奖的繁荣表象下,学术的真实生态却趋向荒凉。“教师疲于应付考评、追逐名利,学术生命日益萎靡甚至被迫造假,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师也是受害者。”熊丙奇说。
  学术不端处理调查必须公正、公开,摆脱各种利益因素的左右;惩治之外,更应建立学术不端的预防机制。
  熊丙奇认为,要真正做到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必须回归学术常识。
  在熊丙奇看来,学术常识之一是学术论文的共同署名者必须共同承担责任,所谓“共同署名责任原则”。“在一些论文造假事件中,校方和院士均称对论文署名‘不知情’,实质上背离了这一基本学术常识。”
  学术常识之二是学术论文的评价不能看数量而要看论文本身的学术贡献,所谓“质量评价原则”。重视发表论文的数量、期刊档次,却不关注论文的质量、学术贡献,这是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普遍采取的数量指标评价体系。
  学术常识之三是学术不端处理调查必须公正、公开,所谓“独立调查原则”。“在‘独立调查原则’中,才有可能摆脱各种利益因素对调查结果的左右,也才能真正严肃处理学术不端事件。”熊丙奇说。
  6.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学术腐败是高校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他说,我们建世界一流大学,或者是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要先办成最受人尊重的大学”。“当这个大学受到大家尊重的时候,第一性就是大学的德性。”徐显明深有感触地说,“没有德性的大学是不受人尊重的。我现在越来越感受到,大学的德性是大学的生命。”
  在徐校长眼里,只有把大德和大学集于一身的人才能成为大师。他认为,在教师身上发生任何的学术腐败就是教师德行的一种腐败,这是大学绝不能宽容的。“在学术上一旦出现腐败,那么这个大学探求真理的空间就已经丧失了。”徐校长说,“我的态度是,发现学术腐败就应该严惩。”
  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也将学术腐败视为“大学面临的非常深刻的一个问题”,“维系一个大学生命的就是学术。科研也好,教学也好,一切都是以学术作为它的维系点。如果学术腐败了,这个大学就腐败了。所以我们对学术腐败是深恶痛绝的。”黄校长说。
  他首次披露了中山大学在2008年发生的一起学术抄袭行为。一位教师署名举报某位老师的学术著作涉嫌抄袭,对此,校方请了几位学校里公认的比较公正的教授,组成一个专家组,将两位老师的著作进行对照,然后给出一份报告。最后,涉嫌抄袭的老师离开了学校。
  正像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所言,学术腐败不仅仅发生在中国高校,在一些发达国家的高校,也有很多的学术腐败行为,但校方一定会对此严肃处理,“做到杀一儆百”。
  近些年,媒体不断曝光高校的学术腐败现象,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对此表示“欢迎媒体监督”,他认为媒体的监督很重要,是对大学很好的监督和促进。“有一点请大家放心,我们高校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坚决反对学术腐败。”周其凤说。
  而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则指出了高校在处理学术腐败事件时可能面临着干扰和压力。“坦率地讲,当今可能有很多大学为了获取某些资源,会对权势、权威有一定的屈从。”李校长说,但是大学不应该这样,“不论怎样,在惩治学术腐败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够有任何的屈从”。
  7.2008年10月11日,湖北某高校研究生贾某搬出了自己的行李。校方正式取消他的研究生学籍,贾某因剽窃他人论文被开除。
  9月22日,一篇名为《剽窃示众:历史文化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贾××》的帖子在网上刚一发表,就迅速流传开来。该帖称,贾某2005年在《理论月刊》和《大庆师范学院》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鸦片贸易在华泛滥的经济视角思考》、《翁通龢“罢退”之原由》,均系原文抄袭自西北大学内部交流年刊《史林新苗》,原标题分别为《1840年前鸦片在中国泛滥之原由新探》、《试析翁同龢“罢退”之原由》,作者分别为王某和杨某。
  9月26日,作者王某发出《就剽窃事件答复贾××》一帖,其中道出贾某赴深圳找过杨某,并附上贾某发给自己的道歉信全文。
  此帖一出,网上讨论迅速白热化。网友们提供的资料,描绘出贾某一路走红的轨迹:2002年考入湖北某高校,本科四年,除学校的诸多奖励外,他还获得全国青年演讲大赛一等奖等30多项荣誉,连年获得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2006年,贾某被保送该校研究生,同时还担任了本科班的辅导员。
  三、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所给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15分)
  2.针对材料列举的我国学术腐败的现象,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的方案。要求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分)
  3.结合给定材料,分析学术腐败的危害。要求:条理清晰,500字左右。(20分)
  4.根据给定材料,自选角度,自拟标题,用不超过1200字的篇幅进行论述。要求观点鲜明、逻辑清晰、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有说服力。(45分)
  浙江公务员考试专家提供参考答案(范文)
  1.由于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脆弱,学术评审机制和职务评聘制度不健全,学术腐败惩治不力等原因,学术剽窃、弄虚作假、严重粗制滥造等得不到有效遏制,并且学术剽窃现象愈演愈烈以致于泛滥成灾,这既侵害了部分人的利益,而且对我国的学术发展有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学术腐败成为近年来中国学术界最为关注、讨论最多的一个共同话题。
  2.加大宣传教育,加强研究人员职业道德的自律。
  改革教育机制,使学术研究真正回归其学术的本性,以学术评价替代行政评价,以奖励成果替代我国目前实行的奖励立项的传统做法。
  建立公正的社会学术职称评定机构,健全学术职称评价体系,实行职称评定回避制度。禁止各级行政领导,高校、研究所领导在行政任期内参与各种与学术有关的活动;在评定职称、岗位时实行代表作制度,废除对量的要求;改变目前在管理统计上对量的过分重视和对学术研究完成时间的强调。
  加强媒体监督,对那些较为恶劣的学术腐败行为,如公然造假者及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加强行政监管,对学术腐败行为及时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对构成侵权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3.
  第一,对学生的贻害不浅。
  学生不但是学术腐败的主体,同时也是学术腐败的受害者。高校中,学生论文的抄袭行为甚嚣尘上。学生抄袭他人的学术成果、重复他人已有的观点、学术论文撰写的不规范等,或者即使论文没有抄袭的痕迹,仍然是没有丝毫价值的废纸一堆。如果指导学生论文的导师对学术研究持严谨的态度,没有任何价值的所谓论文是不可能通过导师而过毕业关的。
  第二,对学术研究自身的戕害。
  学术腐败最初可能仅仅是个体的暗中腐败,但逐步演变就会成为一群“志同道合者”心照不宣的相互帮扶和提携,到最后就是社会从上到下公开的腐败。在前两个阶段,腐败还不能大行其道,我们还能够依靠反腐败机制来控制;如果达到了最后阶段,腐败已经通行于社会,社会将无药可救。学术腐败如果登峰造极,其淘汰的将不是学术的败类,而是学术的精英。“学术腐败”不仅破坏学术研究的规则,腐蚀学术队伍,阻碍学术大师的产生,而且还会遏制一个民族思维能力和思想水平的提高。
  第三,对科学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危害。
  学术腐败违反社会公正原则,破坏了社会机制中蕴藏的人们相互竞争的游戏规则。在我国加入WTO的大形势下,社会发展将为每个人提供更多的机遇,国际间的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如果不建立激励创新精神的人才选拔机制,不高扬社会的公正原则,必然会导致社会人才选拔机制失去凝聚力,科研人才大量流失。而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等学术事业关系着国家的命运,人才流失所导致的直接是社会科研水平的下降和生产力的后退,其后果不堪设想。
  4.参考范文
  浅议治理学术腐败
  近段时期,有关学术造假的新闻接踵而至。学术造假、学术腐败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目前,我国学术造假、学术腐败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他人之作;拼凑;以学术头衔包装自己;制造“学术泡沫”,学界浮躁之风日甚、粗制滥造的著作风行天下;学术交易等。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整个社会浮躁,急功近利的影响也反映在学术界;学术成果和对人才的评价,科技资源的配置和成果的联系过于紧密;个人问题,个人失去科学道德。
  针对我国现在的学术腐败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我们必须自律与他律双管齐下。所谓自律就是加强道德的力量;所谓他律就是要将行政力量、法律力量和媒体的力量结合起来。
  第一,加强道德建设,希望研究人员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加强自律,所谓“羞耻之心人皆有之”。道德建设是要在科学工作者的内心确定一个自我防范机制,制度建设则是为了营造一个公平的学术环境,让诚实的人感到安心,让作奸犯科者揪心。只有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并重,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第二,要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给学校更多的学术独立空间,使其成为学术自由创新、百家争鸣的园地,而不是学店,不是学术社会、学术市场。在教育界、学术界和全社会养成尊重学术、敬畏学术的良好风气,让学术回归学术。这是从文化土壤、学术氛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计。要切实改变目前研究生与学位教育中愈演愈烈的“产业化”、“市场化”取向。高官“拿”博士、大款“捐”博士,已不是个别现象。一旦“假的真文凭”泛滥,必将严重败坏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品格与品位。
  第三,要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制,制定各种学术规范,明确界定哪些属于学术腐败行为。制定对学术腐败的惩罚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既要有明确的量化惩罚手段,又要有明确的权威调查、取证、认定与惩罚的机构,要给学术行为不端者以严厉的法律惩处。
  第四,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推进学术批评。舆论监督是学术反腐的利器,要在学术问题上引入阳光机制。严肃认真地开展学术批评,特别是有影响的学术报刊要在维护学术生态方面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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