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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招聘公告

发布:2010-12-06 09:19: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为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受主管部门委托,本站对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进行管理。目前站内机构设置为六个科室:综合科、总工室、安全监督科、质量监督一科、质量监督二科、稽查管理科;核定编制为38人,单位现有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3人。 因单位发展和专业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市人事局核准,决定按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其它要求

1

监督员

1

硕士

研究生

1、   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的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总工室

科员

1

硕士

研究生

1、   熟悉轨道交通相关专业,能够熟练翻译相应的中英文专业资料。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宁波市长安巷30号);联系人:盛宇静,联系电话:0574-87071000。

  3、报名办法:填写《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名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荐材料、1寸免冠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四、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聘用及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事局核准,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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