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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招聘84名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2011-03-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 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户籍
要求
专业
要求
备注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差额事业
 
临床医生1(城市社区)
15
中专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1.年龄35周岁以下;
2.需具备执业医师证书和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2(乡镇街道卫生院)
18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截止2011年 3月24日已在本市医疗机构工作满1年以上 [以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的户籍不限)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
1.护理岗位年龄32周岁以下,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需具备卫生部考试的相关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3.“临床医生3”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以下;“护理2”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年龄要求放宽至35周岁以下,学历要求放宽至中专。
 
临床医生3(北蝉新港服务站1名、小沙增辉服务站1名、长白乡卫生院2名)
4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中医
3
大专及以上
 
中医
中西医结合
口腔医生
3
口腔医学
护理1
15
护理学
助产士
 
护理2
(岑港马目服务站及烟墩服务站、册子桃夭门服务站、小沙增辉服务站、长白乡卫生院各1名)
5
检验
5
医学检验
药学
8
药学类
放射医生
2
不限
放射医学
预防医学
2
预防医学
区计生指导站
全额事业
临床医学(B超)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1.临床医学专业必须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B超上岗证;
2.医学影像学专业为B超方向。
全额事业
检验
1
医学检验
 
区社会福利院
全额事业
医护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岑港镇政府下属事业
全额事业
计生
1
本科及以上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妇产科、外科或计生技术服务;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年龄、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4月12日(共2天),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
    3、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书、证明(2010年度考取的执业助理医师及执业医师资格合格人员凭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未 办理执业注册证明允许报考)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 附件,社会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 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1、考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临床医生1”、“临床医生2”、“临床医生3”、“放射医生”、“临床医学(B超)”、“社会福利 院医护人员”、“岑港镇计生”岗位考临床医学相关知识;其他岗位考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临床医生1”、“临床医生2”和“护 理 1”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其余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践技能考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40%,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 (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卫生局        0580-2026012
    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0580-2027783
    附件: 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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