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1年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2011-04-1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座落在湖州市,是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占地面积108亩,现有教职工70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税务学科教学岗位2名人员。
    招聘条件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税务专业(研究生为财政学税务方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国税网(http://www.zjtax.gov.cn,“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税务教育网(http://www.swjy.zj.cn“系统公告”)。
    其中,浙江税务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29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到我校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并留下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除传送报名表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外,笔试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完整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户籍证明或户口本,一寸免冠近照3张;
    3、与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
    笔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办法待定。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如合格报名人数为3-5人,则招聘人数自动调整为1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三轮。每轮满分均为100分,但仅作为本轮次成绩排名依据,不带入下一轮。各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浙江税务教育网上公布笔试结果。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选,并在浙江税务教育网上公布面试结果。该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3、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该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试讲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税务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 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入和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或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不保留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隐瞒聘前病史及身体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人力资源部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 邮编:313004
    传真:0572-2358048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58268转8009
    上午8:30-11:20 下午1:30-4:00
    电子邮件:415925894@qq.com
    附: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