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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河海测绘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1-04-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河海测绘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河海测绘院成立于1957年1月,是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所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处级。主要从事钱塘江、杭州湾、沿海、河流、湖泊水下地形测绘、水文测验、水下障碍物探测及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为浙江省河流、河口、沿海(海岸)、水利的科学研究和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个专业技术岗位1名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GIS研发
1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及相近专业
博研、博士
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水利厅网(http://www.zjwater.gov.cn ,“人事人才/公开招聘”栏目)。
    3、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网(http://www.zihe.org ,“通知公告”和“广揽英才/公开招考”栏目)。
    4、浙江省河海测绘院网(http://www.hhch.org.cn)。
    其中,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网站和浙江省河海测绘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有意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连同个人简历于2011年5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或书面寄达,并电话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简历中需包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可以证明个人工作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2011年5月13日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携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浙江省河海测绘院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招聘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
    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结果在浙江省河海测绘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网、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网站和浙江省河海测绘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或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583305(钱云姣 陈洁)。
    电子邮箱:zhaopin@hhch.org.cn,
    单位网址:http://www.hhch.org.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街268号,浙江省河海测绘院办公室 (邮编:310008)。
    监督电话:0571-87826528(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河海测绘院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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