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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工作有关政策的解释

发布:2011-06-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1年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工作有关政策的解释
    1、公开选拔必须报考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职位,其中东钱湖镇、梅墟街道、庵东镇、大榭、梅山等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相应报考鄞州、慈溪、北仑的公开选拔职位。
    2、曾经当过大学生村官、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公开选拔职位。
    3、大学生村官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或村委会(居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时间,截止2011年6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
    4、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山保税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等园区管委会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和下属局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公开遴选职位,所辖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公开遴选职位。
    5、公开遴选资格条件中,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满2年,含试用期。
    6、黄湖监狱、望春监狱属市属单位,其公务员不能报考公开遴选职位。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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