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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平阳县引进水工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2011-06-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平阳县面向全国引进水工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促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沿海产业带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昆阳水利管理所共6个岗位面向全国引进水工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水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或全国“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2、正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全国“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
    二、考录单位和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后,连同报名相关材料用电子邮件方式发至nilizhou@qq.com,其原件在面试时送至县水利局办公室查验。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报名表可登陆平阳人才网下载http://www.pyxrc.com。
    四、考试办法及时间
    考试办法:考试采用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面试由县人事局、县水利局、县沿海产业带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五、录用办法
    1、录用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第二批次面向全国“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2、每批次录用时,将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对象,并按高分到低分选择用人单位。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办理录用手续前,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资格或者出现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依次增补。
    3、如本次岗位录用指标招录未满,县人事局、县水利局、县沿海产业带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另行组织招聘,招聘的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定。
    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录用考生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六、优惠政策
    引进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根据《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享受住房优惠、人才津贴等优惠政策。
    七、本通知由县人事局、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3712275、13868338066(倪先生)
    附件:报名表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水利局
    平阳县沿海产业带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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