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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

发布:2011-07-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学院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宁波市人事局和宁波市教育局核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聘用一批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进一步改善学院专职辅导员的结构,提高专职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国家教育部认定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5、中共党员或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
    6、因违规违纪被原单位调离、处分、开除或受过刑事处罚等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3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投递《应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以邮件名“应聘专职辅导员+姓名”发送至fdy@zjff.net,报名表从http://rsc.zjff.net/“材料下载”上下载。
    (三)资格初审:审查参加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初审结果公布:2011年8月4日前在浙江纺织服装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不足3:1,按比例减少招聘数。
    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及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学生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及法规、大学生心理及管理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出来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都进入面试),不足1:5按实际人数算。
    (二)笔试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学院行政楼会议室。
    (四)笔试结果公布:2011年8月7日在浙江纺织服装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公布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公开答辩形式,面试内容为学生工作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每人面试6-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和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
    (二)计分办法: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2011年8月8日上午8:00(7:30抽签决定前后次序)。
    (四)面试地点:学院行政楼会议室。
    (五)面试结果公布:2011年8月11日在浙江纺织服装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公布。
    六、有效成绩计算办法
    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有效成绩,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名额不足8名,按有效成绩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体检组织:由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组织。
    (三)体检时间地点:2011年8月11日在浙江纺织服装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公布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和体检。
    八、资格复查和政审
    考核参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审查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先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不再聘用。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学院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86329805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6329800 86329009  联系人:冯老师  张老师
    网页:www.zjff.net    E-mail:fdy@zjff.net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应聘辅导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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