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湖市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拟录用公示二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人事局《2011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因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干事职位考生张平本人确认放弃该职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现递补考生罗齐梅体检、考察均合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或平湖市人事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631007、85630569)。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附:罗齐梅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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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或平湖市人事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631007、85630569)。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附:罗齐梅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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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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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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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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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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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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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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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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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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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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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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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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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20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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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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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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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平湖市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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