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2010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笔试入围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号)、《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公局发〔2010〕6号)精神,现将衢州市2010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笔试入围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2010年8月30日到市公安局(巨化路209号)713室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三、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体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四、报考司法助理员的考生请于2010年8月31日下午15:
00-17:00到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登记办公室(423室)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学历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项目”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四项目”计划且服务期满的证明。
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提供服务地所在设区的市团市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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