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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人 4月16日起报名

发布:2014-06-22 12:12: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环保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国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导、标准制定、重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工作,承担浙江省辐射质量监测、评价以及伴有电离、电磁等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保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是为政府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施全省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全省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数据,编制各类环境监测评价报告;负责制定应急监测预案,承担影响较大或跨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仲裁监测等;承担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指导。


  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环保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文明建设、浙江重大环境保护工作宣传事宜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等主题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全省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开展环境科技交流与生态及相关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4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应少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于2014年5月17日在杭州市内举行,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职称、职业资格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 zjepb.gov.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环保厅:0571-28869110(监察室);0571-28172917(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0571-28860830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0571-88848044


  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0571-28869096


  附件: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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