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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海警总队接收33人 即日起报名

发布:2015-11-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浙江海警总队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启动,本次浙江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33人。大学本科学历专业需求:法学(法学、外交学、治安学、侦查学)、教育学(运动训练)、文学(英语、日语、新闻学)、理学(心理学)、工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建筑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医学(临床医学)、农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大学专科学历专业需求:公安专科(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
  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6年6月毕业)。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以下院校毕业生不予接收: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②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科除外)、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④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⑤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院校公派的外语类专业交换生除外);⑥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⑦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⑧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⑨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即日起至12月5日报名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5日24时期间,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入警者请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考单位选择“浙江海警”)。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诚信保证书》,附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资格审查于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告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组织进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警动机、言行举止、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素质等。
  筛选淘汰
  接收入警大学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应按接收协议约定时间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对其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和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不符合相关条件、违反接收协议约定的退回毕业高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承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军事业务训练、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锻炼期间淘汰。当兵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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