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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宁市海洲街道统计员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2016-01-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嘉兴海宁市海洲街道统计员岗位招聘1人启事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嘉兴海宁市海洲街道统计员岗位招聘1人启事发布如下。
  嘉兴海宁市海洲街道统计员岗位招聘1人启事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洲街道从事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岗位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人: 许欢,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对数据敏感。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2.统计及相近专业;
  3.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40周岁以下。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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