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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嘉兴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发布:2016-04-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嘉兴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7日,报名地点: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嘉兴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嘉兴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是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名,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场路89号)
  二、招聘岗位
  游泳助教1名;举重助教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专业要求
  1.游泳助教岗位:海宁市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学专业,需参加过游泳专项训练,并获得地市级游泳比赛前八名及以上成绩(以比赛奖状为准)。
  2.举重助教岗位:海宁市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学专业,需参加过举重专项训练,并获得地市级举重比赛前八名及以上成绩(以比赛奖状为准)。
  三、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比赛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各岗位报名实际合格人数参加考试。面试内容为:举重助教岗位:举重专业知识;游泳助教岗位:游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考试内容为:举重助教岗位:举重带训课和专业技术动作展示;游泳助教岗位:游泳带训课和专业技术动作展示,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与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由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网址)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电话:87228377、87223566。
  监督电话:0573-87288447
  联系人:林先生、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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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简历)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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