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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见习岗位招聘1人公告

发布:2016-09-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见习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见习岗位招聘1人,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报名地点在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37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内,原军分区大院内)
  2016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见习岗位招聘1人公告
  根据莲都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需要,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岗位1人,现将相关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离校(毕业两年以内)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4.经过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有C1驾驶证者优先。
  二、见习岗位、人数及见习期限(点击下载)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2.报名地点: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37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内,原军分区大院内)
  3.报名联系电话:0578-2278085
  4.报名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相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驾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四、见习期间的费用补助
  1.见习期间,给予见习毕业生相应的生活补助费;
  2.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为缴纳综合商业保险。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公开招聘见习岗位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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