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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雇员招聘2人公告

发布:2016-10-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雇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招聘雇员2人,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报名地点瓯海行政中心区11号楼904室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瓯海区娄桥镇古岸路半塘公园内)
  2016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雇员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市建设雇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计划(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2)
  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雇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
  2、报名地点:请到瓯海行政中心区11号楼904室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瓯海区娄桥镇古岸路半塘公园内)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8524236。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6年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表声明栏中签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具备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的单位证明或业绩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报名表》、3张1寸彩色近期同底片免冠照片等材料后接受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3)面试。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区住建局通知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瓯海行政中心区11号楼1005室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瓯海区娄桥镇古岸路半塘公园内)领取《面试证》。
  (5)所有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并领取面试证后均可直接参与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证》,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相同者,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届时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ohzj.gov.cn/)公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工作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雇员名单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oh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温州市瓯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雇员合同,派遣并由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工作。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原标题: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6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岗位要求和计划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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