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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明晰教师权责,破解有偿授课难题

发布:2017-01-1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明晰教师权责,破解有偿授课难题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考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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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明晰教师权责,破解有偿授课难题
  【热点阐述】
  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是否违规?互联网时代如何监管教师授课行为?近来,江苏一中学语文老师因在网上开收费课被举报而辞职,引发网友热议。
  按照教育部门禁止有偿家教(补课)的规定,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显然是违规的,不能因为授课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就变了性质。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这一规定一直存在争议。
  我国教育部门是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但这只是行政规定,并无法律依据。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均未规定教师不得兼职。教育部门禁止教师有偿兼职的理由包括:教师在校外补课,会分散精力,影响学校教学;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去校外补课,有违师德;补课加剧应试教育,会败坏教师形象,等等。但这些理由都经不起严肃的推敲:担心教师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学校可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没有质量监督体系,教师就是不兼职,教学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对于教师强制学生去补课,这是违法行为,可依法追究责任;应试教育不是由教师补课导致的,而是由教育评价体系造成的;教师依靠自己的劳动挣钱,何来影响形象?教师待遇低、职业权利得不到保障,才影响教师形象。
  对于这些质疑,教育部门不是不清楚。尤其在国家允许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后,这些质疑变得更为激烈:为什么高校教师兼职就不影响本职工作,就不败坏形象,就是增加知识价值呢?对此,教育部门的回应也只能是“这是规定”。
  在此“规定”下,讨论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是不是违规,是没有空间的。因为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理由看,教师网上授课的问题更严重:准备网课要花大量精力,要求学生去选网课会更隐蔽,网上传播效应比在一间教室里上课影响面更大……而如果认定网上有偿补课不违规,那线下的有偿补课也就开放了——线下补课不也是增加知识价值、分享教育资源吗?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可资借鉴。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因此在享有国家教育公务员的待遇、权利时,要遵守公务员法,不得兼职。一名教师要么选择在公立学校教书,要么选择离开学校,去做独立教师或到培训机构担任教师。国家教育公务员制不仅是厘清教师权责的基本制度,而且也是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进行轮换的基本制度。
  但是,我国没有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禁止教师不得有偿家教,是把没有享受公务员待遇、权利的教师作为公务员对待。这就是问题所在。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是明晰教师权责的基础。如果建立这一制度,教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出选择,就如现在的公务员一样。而政府部门要促进在线教育,通过在线教育辐射优质教育资源,可以把开网课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同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鼓励、支持教师开设网课。从国外发展在线教育的经验看,辐射、共享教育资源的在线教育平台,基本上都是非营利性的,主要由政府资金支持和公益机构介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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