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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的通知

发布:2017-02-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消防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的通知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考生: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通知精神,经初审,我部拟组织符合入警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2017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 论
  二、考试地点
  浙江警察学院5号楼(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三、有关安排
  (一)考生集合报到
  时间:2017年2月25日14时。
  集合报到地点:浙江警察学院门口(统一带队入场)
  工作安排:集中点名、检录身份、制作证件并领取考试工作的有关须知。
  (二)考生食宿
  考生参加入警知识能力笔试期间的食宿,由考生自行安排解决。
  (三)考生携带物品
  1.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相片后标注本人姓名)用于验明身份和制作证件,未携带相关证件和照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使用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卷笔刀由我部统一提供;
  3.报到同时,考生还必须上交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合并复印在一张纸上)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照我部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报到,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行考前检录;
  (二)考试期间考生应当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考试时严禁说话、吸烟、旁窥和传递物品;不准携带其他书籍、纸张、计算工具、通讯器材、电子仪器等。未经监考员批准,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我部将通过信息平台通知考生本人,告知上网查阅考试通知;未接到我部信息或电话通知的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四)未能按时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部的接收招考。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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