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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选调1人公告

发布:2017-03-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浙江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选调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选调名额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或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能力;
  2、专业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表);
  3、洞头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3年 (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止),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4、被选调人员要求具备洞头本地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备造价师、造价员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
  报名地点: 洞头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新城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312室)
  联系人:林雯雯
  联系电话:63387876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对口情况、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区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2人或经党组会议研究无适当人选的,区财政局可以取消本次选调。
  专业范围
  工民建、建筑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与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土木工程(工民建方向)。
  (关于“专业要求”的说明:本科专业参照2016年洞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的划分,以上表述的23个“专业”,仅限所列专业报名。)
  原标题: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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