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象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4家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拟选调公示
象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4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经考试、考察,现将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3月6日至3月8日)。
公示期间,咨询电话:6571613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65778297(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通讯地址:象山县丹城后堂街21号(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值班时间:8:30至11:30,13:30至17:00。
原标题:象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4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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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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