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江山市企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补检对象)拟录公示
根据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江山市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在体检程序中,报考乡镇街道(不含贺村、峡口)下属事业单位“公共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岗位的杨翠清考生,当时因有孕在身,无法完成体检程序,暂缓列入考察。现已生育,经其本人申请,于2017年1月19日组织补检,体检结果为合格。2017年1月24日在媒体公布体检补检合格参加考核,现经考核,拟录用杨翠清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3月6日起到3月14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024720。
原标题:2016年江山市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补检对象)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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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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