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考试拟聘名单公示(三)
根据《2016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正式在编人员公告》,现将产后补检合格后拟聘用对象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3月24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卫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要求: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
4、监督电话:市纪委:87101524;市人力社保局:87101355;市卫计局:87101401。
原标题:2016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考试拟聘用对象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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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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