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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2人公告

发布:2017-04-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浙江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浙江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2人公告
  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海盐县户籍,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交流,服务意识好。
  2.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笔试、面试。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和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办法。有意者请携带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一份以及一寸彩照2张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每人每科40元)。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1004会议室。联系电话:86110183。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原标题: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通告
  点击下载>>>
  海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doc
  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docx
  海盐县民政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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